牡丹江水力发电总厂成立于1993年11月,是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中*的水力发电企业,现辖镜泊湖发电厂和莲花发电厂,总装机容量64.6万千瓦,两厂分别座落于牡丹江流域的上游和中下游,总厂厂部设在牡丹江市内。
镜泊湖发电厂老站(蓝筹)始建于1937年,装机容量3.6万千瓦(2×1.8万千瓦)。镜泊湖新站建于1968年,装机6万千瓦(4×1.5万千瓦)。新老两站年平均发电2.5亿千瓦时。
莲花发电厂 1998年建成投产发电,装机容量55万千瓦(4×13.75万千瓦)。设计多年平均发电7.97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为1,449小时,水库总库容为41.8亿立方米,为不完全多年调节水库。莲花水利枢纽包括:大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长902米,*大坝顶高71.8米。二坝(粘土心墙沙砾石坝),坝顶长340.3米,*大坝顶高64米。设有7个溢流孔的岸坡开敞式溢洪道、两条洞径13.7米的引水遂洞和右岸引水式地面厂房。该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水产养殖、旅游等综合功能,承担着调峰和事故备用任务。
总厂现有全民职工971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14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52人,职工平均年龄为37岁。
1998年莲花电站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999年总厂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5月被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一流水力发电厂”。2000年以来,多次获省公司科技先进单位和省、市科协 “讲理想 比贡献”先进单位称号.2001年11月,莲花水电站获国家建筑行业*高奖—“鲁班奖”殊荣。2002年总厂荣获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荣获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十五期间全国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企业档案工作十佳单位”、“中国老科协首届先进集体”称号,保持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荣获了黑龙江省优秀企业、牡丹江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省、市“创新杯”优胜单位、牡丹江市经保工作标兵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镜厂、检修公司荣获省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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