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5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由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09]18号文批准,新设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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