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张正律师事务所是一九九零年成立的。其前身是全民性质的沈阳市于洪区法律顾问处。一九九九年本所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现有专职律师四名,孙国山、郑明仁、王宝清、安军,主任孙国山。
四名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股权转让、住房消费贷款见证业务,现已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80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833件,行政诉讼代理案件125件,见证741件。担任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法律顾问40余家。
现本所已拥有电脑、传真、轿车等现代化办公条件,愿竭诚为诉讼当事人承办代理业务,为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担任法律顾问。
本所的宗旨是,诚信、务实、高效。
本所的目标是,广聚各方法律精英、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共创律师美好的家园。使当事人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愿有志者同聚张正律师事务所。为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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