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隶属浙江省商业集团,注册资本1.6亿元,下辖文化艺术中心,电商中心,浙商拍卖,浙商典当以及投融资中心等业务板块。浙商文化的战略以艺术品为载体,通过探索互联网+模式,打通文化艺术、金融、互联网三者之间的通道,构建三者间相互支撑的商业模式,形成较为完整的文化艺术品产权和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艺术品资产化、金融化、证券化。浙商文化力争通过三年的发展,成为浙江省内*大的艺术品大众化交易与投融资平台。
浙商文化·艺术事业部,隶属于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是浙商文化为适应集团全面战略转型所开拓的引领业务板块之一。是浙商文化构建“艺术、金融、互联网”三位一体的文化艺术品投资交易平台,为收藏投资者提供艺术品交易、艺术投融资服务。
浙商文化·艺术事业部的主要业务板块有:举办专业性的艺术展览;发掘与推广优秀的中青年艺术家;推进浙商文化的品牌建设;组建并运营浙商文化艺术电商平台,进行艺术衍生品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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