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东方百合组培研发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绍兴东方百合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依托浙江省农科院和浙江大学,从事国产脱毒东方百合种球产业化开发及其鲜切花生产和新品研发。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2010年经过对我省百合产业的资产整合,股份制改制,公司已拥有绍兴、义乌、黄岩、海宁、乔司、嘉善等6个百合鲜切花基地、云南昭通种球繁育基地及杭州上海两个较大的百合花批发部。公司拥有生物组培车间1000平方米,智能冷库1200立方米,连栋温室70000平方米,生产用房2000平方米,公司已形成年产300万粒脱毒种球,400~500万枝百合鲜切花的生产规模。07年获省科技厅重大农业科技专项,08年获浙江省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09年获绍兴市农业龙头企业,10年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主导产品通过国际“MPS”环保认证,已申报国家发明专利3项,其中2项已获证书。经过近6年的研发,打破国外十多年的垄断,其脱毒国产百合种球繁育技术及产业化开发*,竭诚专家领导及广大同仁莅临观摩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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