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7月由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建,系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当时建所的宗旨是为学院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场所,为学院教师提供教学实践基地。其从业律师由该院的知名法学学者、教授、讲师及青年教师组成。2000年11月三湘律师事务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文件精神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但仍是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01年与湖南师范大学合并)的教育和科研实验基地。 我所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宗旨,赢得了有关单位和委托人好评。2006年5月被湖南省律师协会授予“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6年12月被湖南省精神文明办授予“湖南省诚信单位先进集体”称号。三湘所面向未来,与时俱进。中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对律师及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应对这样的时代发展大潮,三湘所不断引进先进的发展理念,更新服务观念,强化管理,坚持走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的道路;依靠团队力量,通过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分工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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