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专业生产水处理设备,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各种净水配件的公司。下属四个子公司(诸暨广晟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大管业有限公司、诸暨市东大牌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种纯水、高纯水设备、各类环保水处理装置等。公司水处理及环保业务范围涉及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各种工业废水,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调试经验,工程均达到设计技术指标,受到了业主的好评,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膜工业协会会员,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是《膜装置及型号命名》、《电去离子膜堆(组件)》等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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