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绍兴市上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6日,注册资本壹亿元,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和服务活动。公司座落于上虞经济强镇崧厦镇,崧厦镇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是虞北地区23万人口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公司秉承“品质才是硬道理”的开发理念,以开发适应现代人对品质生活需要的优质房地产楼盘为己任,以准确的产品定位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核心竞争力,力求用高品质的产品点亮消费者的生活。
目前在建项目“崧厦佳源商业广场”地处崧厦镇中心,开发面积达10万平米,建成后将成为崧厦镇*集商业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办公、酒店于一体的商贸综合体,开发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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