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浙江诸暨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以投资、开发和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业务。公司投资建设的浙江新农都诸暨批发市场项目地处诸暨市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内,毗邻03省道东复线,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是现有诸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将整合涉农业态,设置蔬菜、水果、水产、冻品、肉类、禽蛋、粮油、酒水、副食品、豆制品、花卉等交易区,为农副产品采购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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