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作为人总行的派出机构,接受人民银行总行、沈阳分行的领导和管理,按照上级行授权,依法在吉林省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与其合署办公。业务管辖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延边州8个市(州)中心支行以及全省40个县(市)级支行。
内容由 提供
*违反原因:
恭喜您,提交成功!
您的编辑正在审核中,1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通知您结果
提交失败。
帮助大家了解该公司,添加我对该公司的印象»
使用以下帐号登录可以保存关注记录,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