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3年12月由高明区民政局批准注册,由本地资深中级社工师发起成立的高明本土社工机构,是高明区首家以“社工+心理咨询师+专业义工”为核心团队的专业社工机构,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儿童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志愿者专业化与志愿者服务等为核心。先后承接了市社工委、市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卫计局、区妇联、区慈善会等单位的项目。聘请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有25年社工经验的詹满祥先生为中心督导、并聘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硕士黄智辉担任机构副干事及其它项目督导工作。我们的目标是努力为本土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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