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是咸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原咸阳市财政局下属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于1988年成立, 1999年11月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注(1999)035号文件批准改制为陕西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取得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400100009439),法定代表人:朱文郁。在此基础上相继成立了陕西咸阳新元司法会计鉴定所,咸阳新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咸阳新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咸阳新元不动产评估咨询公司,咸阳新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是我省及咸阳市各类执业资质齐全,团队业务水平精深,执业信誉良好,执业规模集团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范围按照财政部颁发的执业证书(编号:61040074)规定,可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具有国家审计署、财政部批准授予的《国家及地方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审计查证资质》,包括:注册资本验证、会计报表年度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预决(结)算审计、招投标代理、其他专项审计、会计咨询、会计顾问、会计审计培训、内部股份制改造、税项代理、税收咨询及策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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