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同舟电厂是一种新兴的发电形式。根据垃圾电厂的特殊性和公益性原则,结合广东省的实例进行具体分析。兴建垃圾电厂与常规发电厂所遵循原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厂址选择、设备选择和工程造价等几方面,同时还应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使垃圾电厂保持良性发展,争取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关键词:垃圾电厂;兴建;原则
1垃圾电厂的选址原则
根据垃圾电厂的特殊性和公益性原则,垃圾电厂选址侧重点与常规发电厂有一定的区别。2000年6月1日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对垃圾电厂的选址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应当注意的是,垃圾电厂不同于常规发电厂,它一般是由政府部门负责或投资建设的,建成投产后,政府部门还要给垃圾电厂每年一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作为补贴,以期保证垃圾电厂的正常运转。兴建垃圾电厂的主要目的就是*大限度地对城市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这就决定了在垃圾电厂厂址选择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不应靠近居民区和商业区,以免对公众产生滋扰。
(2)城市垃圾以生活垃圾为主,容易散发腐烂酸臭气味,因此,运输路途不宜过远,道路应该平坦畅通,防止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
(3)垃圾电厂的发电效益比普通燃煤电厂低得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厂址*好能靠近热负荷需求中心。以降低输电、输热成本。
(4)在垃圾电厂选址的时候,还应一并考虑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弃物)的填埋场址。因此,一般应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寻求合适的厂址,在初步选定厂址以后还应该与城市规划部门沟通,以期不影响城市未来的发展计划。总之,务必使垃圾电厂的设置地点满足其功能的要求和获得公众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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