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远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本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一家从事建筑、市政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的甲级资质专业监理服务机构;各专业由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高、中、初叁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从事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叁大目标控制,以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有意者请将本人的个人简历发E-mail或传真至本公司,如果您符合我们的要求,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恭喜您,提交成功!
您的编辑正在审核中,1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通知您结果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