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荣业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浙江德清荣业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是一家集土建、市政、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企业。公司注册资金5628万元,现公司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近几年来,公司员工在“团结、自强、创新、开拓、务实、诚信”的企业精神鼓舞下,先后承接了在湖州市范围内的工程百余个,为社会创造了一大批优质精品工程,取得了多项荣誉称号。公司先后多次被评为“湖州市建筑业管理诚信优胜企业”、 “德清县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德清县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德清县财政贡献先进企业”等。公司经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三合一”体系认证。公司每年均有工程被评为省、市、县“优胜标化工地”、市“飞英杯”、县“莫干山杯”等奖。其中2015年获省标化工地1个,市标化工地2个,市绿色工地2个,市“飞英杯”1个,县“莫干山杯”3,县标化5个;2016年市“飞英杯”2个,省“钱江杯”1个,市标化1个。
公司员工秉着“质量*、信誉至上、服务周到、争创一流”的质量方针,以雄厚的资本、设备实力和精湛的施工工艺,与建筑业同行一起,创造建筑业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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