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联冶金商会(简称冶金商会)是全国性一级社团组织,独立社团法人,非营利社会组织。全国工商联为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为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商会是中国冶金行业及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
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推动统战工作有效覆盖,建设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商会的组织机构是:
1.会员大会,是*高权利机构;
2.会长办公会,是常设领导机构;
3.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4.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务机构;
5.独立监事,是商会的外部监督机构。
6.秘书处,是商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设有办公室、会员部、信息部、调研部、财务部及多个委员会。其中委员会现有专家委员会、闲置设备调剂委员会、青年企业家委员会、冶金设备及材料专业委员会、矿业专业委员会。此外在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五省设立了联络处。随着商会的发展,将根据工作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整完善。
商会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政策。对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4.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5.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6.完成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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